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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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CVincent
我用 googlemap 看了一下,以前走過的路。
高中時有次腦袋不知道想什麼,從南洋街走回家,
走了3個多小時沒有休息,只有進兩次便利店買
飲料,大約16公里。從晚上5點多走到家剛好9點。
穿制服背書包。沿著公車路線,所以要等紅綠燈。
如果搭新店客運,平常大概一個小時到家。
真是虧了,飲料錢比公車票還貴。
印象中,當兵時5000公尺是22分滿百,24分及格。
這是跑步,不是競走。入伍新訓時只有跑3000,
好像是13分及格,沒有及格過。退伍那一周,我還
是照跑,而且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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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當時連上的說法是,23分是滿百,憲兵要求就得滿百,所以要求每個人都得跑進23分內,早晚5千,當時極其痛苦啊。
退伍多年依舊有跑步習慣,只是沒有堅持一定要23分,大多是在30分左右,這種速度已經是開步子跑步了,幾次想試試當時的23分,幾乎是全程半衝刺的情況下勉強碰到邊,今有神人訕笑步行2公里20分是順道喝咖啡,自身6公里步行23分,2公里只是茶水間休息。
對於這些精英神人,還是那句話,想換人沒關係,資遣費預告工時請記得給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