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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業務需求要兩地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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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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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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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話,既然規定不合理且違背原先的勞動契約,我會選擇上班時間在搭公車過去,事情做不完,那就做不完囉,明天在繼續就好了,老闆不能接受,那就依規定付資遣費資遣啊,你老闆會算,我就連資遣費、預告工時、離職證明都不會便宜你;而如果身為主管,會暗示且示意員工這樣做,當然自己也會這樣帶頭表明立場,一旦形成風氣,自然可以對上面施壓,而不是自己面對不合理選擇隱忍龜縮,當別人由不合理爭取到合理時,自己卻又跳出來享受別人爭取的成果。
2020-09-30, 11:5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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