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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56
引用:
作者BJ4
你從公文上來看,戒嚴時代中學生就完全沒有髮禁,但活過那年代的人,包括楊實秋你自己在內,中學時不也是三分頭(女生則是西瓜皮)?所以按你的邏輯,公文上沒有就沒有,所以戒嚴時代中學生就沒有髮禁了嗎?

婊子也想立貞節牌坊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7&postcount=117


第一則新聞處罰方式是掛紙牌,
第二則新聞處罰方式是罰錢。
就代表了處罰方式不是中央統一規定的,
而是地方校長、老師的裁量權,
那個時代的教育觀念就是這樣。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9&postcount=115
全國法規資料庫 國語推行辦法
有沒有罰錢、體罰的規定,大家看了就明白。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H0080006

引用:
第 1 條 為普遍推行國語及注音識字運動,特訂定國語推行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 ) 。
第 2 條 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得聘請專家及熱心人士,組成國語推行指導委員會,負責研究、設計、及指導事項。
第 3 條 地方教育行政機關,得設國語指導員若干人,負責指導轄區內學校及社會之國語及注音識字推行工作。
第 4 條 各級師範學校,應設國語科目,講授並練習國語及注音符號之應用,並得設國語科或國語專修科,培養國語師資及國語推行人員。
第 5 條 地方教育行政機關,得舉辦國語師資訓練班或國語教員講習會,其科目及期限,視各該區域之教育與語言上之需要酌定之。
第 6 條 各地區應視交通情形,集中或分區舉行國語講演比賽,及其他有關國語推行及注音識字運動之各種比賽、展覽等推廣活動。
第 7 條 失學民眾補習教育,應先教注音符號,所用課本均應加注音符號。
第 8 條 國民小學一年級新生教學,應先教注音符號,以為學習語文工具。
第 9 條 國民小學各科課本應依其性質,酌加注音符號;國民中學、高中、高職國文課本之生字、新詞均須於注解中,用注音符號注音。
第 10 條 編印兒童讀物及通俗書刊,以用語體文為原則,並加注音符號。
第 11 條 各種大眾傳播工具,均以使用國語為主,其供民眾閱讀之部份,並視需要,加注音符號。
第 12 條 各地方機關、團體、學校等,對民眾公告,以用語體文為原則,並視需要,加注音符號。
第 13 條 各地方街道、車站等名稱,新製或重製名牌時,酌加注音符號。
第 14 條 本辦法自公布日施行。


引用:
作者BJ4
你從公文上來看,戒嚴時代中學生就完全沒有髮禁,


公文沒有髮禁?
https://www.ptt.cc/bbs/LP_Daily/M.1124203516.A.50C.html
引用:
教部彙整公布 髮式服儀相關記事
【中央社台北訊】教育部昨彙整公布「髮式、服裝儀容規定相關記事 」,呈現管理學生「頭上一片天」的髮禁歷史。
教育部指出,民國38年5月19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公布台灣戒嚴令,宣告翌日起全省戒嚴,台灣自此走入數十年「管理主義」時代 。

民國58年6月28日,台(58)訓字第12861號函,規定「中等學校男生,以蓄平頭為原則,但不得有奇形怪狀之髮式,中等學校女生, 不得燙髮,髮長以不超過頭髮根為準」。

民國63年1月21日,台(63)軍字第1856號函,規定「大專校院 男生蓄髮標準圖示說明(剪髮不得覆額,兩邊頭髮不得超過耳頂、將 耳覆蓋,髮角不超過耳半,後髮以齊髮根為原則,最多不得超過15 公分。並以蓬首垢面、不加修整、使人厭惡,為取締之主要著眼點; 學生不得蓄鬚)」。

民國67年10月13日,台(67)訓字第29095號函,(取代58年6 月28日函),規定「一,中等學校男生,以蓄平頭為原則,不得蓄留 鬢角,後頭髮根由下而上斜剪,不得有奇形怪狀之髮式。二、中等學 校女生,不得燙髮,髮長以齊後頭髮根為準,不得低於領口,兩側頭 髮可留在耳垂下1公分。三、五專制專科學校前三年髮式比照中等學 校學生標準辦理,後兩年學生比照大專學生」。

民國73年5月24日,台(73)訓字第19638號函,規定「學生服裝 穿著事項,合乎整齊、樸素、大方原則」。

民國76年1月20日,教育部發函廢止63年12月1日與67年10月 13日頒布規定,正式宣告廢除髮禁,函令「一、各級學校學生髮式 應以整齊、簡單、樸素富朝氣、便於梳洗、適合學生身分為原則。其 髮式由各校依照上述原則,並參考各地區環境、氣候等因素,自行作 適當規定。二、學校訂定學生髮式時,可徵詢學校教師、學生及家長 代表意見,以作參考。」

民國94年7月24日,教育部長杜正勝接見學生請願團體,正式宣告完全解除髮禁。8月9日,教育部正式行文各級學校不得將髮式管理 納入學生輔導管教及校規之規定範圍,並藉故檢查及懲處。


今年五月的報導,都還有五十四校有髮禁呢。
https://crc.sfaa.gov.tw/crc_child/i...ce-7eeed21240c4
2020-05-11 05:30:00
引用:
〔自由時報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人本教育基金會日前發起「撲滅黑心校規行動」,近千名中學生響應檢核一五二間高中職的校規,昨公布調查結果,發現多校仍殘存髮禁、體罰等侵害學生人權的規定,甚至得「掃董事長的家」,尤以私校最為嚴重。

人本統計發現,仍有五校把體罰當作常規處罰、五十四校有髮禁、廿七校會搜索學生書包、宿舍
舊 2020-09-23, 12:15 PM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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