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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野溪露營4人遭沖走 仁愛鄉長:野溪不能露營是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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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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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
pcbd
設備異常淹死人也無所謂這個我是不認同的.
若只是設備異常而導致他人傷亡也無所謂.
這樣我也不認同,
但很明顯你故意忽略.
受傷亡者的主動過失.
1.無視他人警告.
2.無視警示牌..
你只注重設備異常.
引用:
作者
areyouhavelove
很難相信台電第一時間的解釋是"閘門自動開啟"
所以導致意外發生
如果這個解釋成立,那小弟會很擔心台灣那些大大小小的水庫都有可能自動洩洪
出事的第一天台電就說不是人為?
給人的觀感就是死人跟我沒關係?
被水沖走的人死有餘辜,誰叫你闖進禁區,真他媽的白目
但我想說的是,違規是違規,但你也不能殺人
管你是人為還是非人為疏失,逃避相關的責任,即使只是非全責,有是有直接關係的不是嗎?
在大陸發生至少2起以上的..老虎咬死人事件.
我有印象的就二起.一個是民眾翻牆進老虎園..
另一個是.遊客開車進老虎園區. 然後..開門下車...
這二起事件.至少有一起也是家屬控園方沒有主動阻欄..
我覺的這點和武界壩事件有一點點像.
台電和警方都立了告示牌..該處是危險地區..
當事人要去之前也有人善意提醒不安全,
但當事人執意要去..
"也沒有通知水壩方".
人家沒收管理費,你也沒有告知人家,
然後. 人家設備異常讓你受到傷亡了.你還想要他負責任??
你覺的要別人負這種責任有道理??
你也可以說有道理.因為也有幾個人的觀念也是堅持台電要負責的.. 你不會孤單.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2020-09-21, 09:2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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