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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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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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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你的觀念大致可以歸結為以下兩點:
1.這家人去的地方不是你個人所認可的 所以死有餘辜
2.預警不可能盡善盡美

關於1 只要不是法所禁止的地方 出入自由 風險自負
如果今天他們是自己失足溺水 或是颱風天遇到山洪爆發
沒有人會認為賠償合理
但今天是這樣的情況嗎?

關於2 這種想法其實已經在鑽牛角尖了
沒有人要求警報盡善盡美 而是你要如何去證明你有努力防止危害發生?
照SOP進行只是其中一種證明方式
何況這是故障 連照SOP的機會都沒有


你舉的例子裡 若是颱風天遇到山洪爆發

淹死人是會國賠的

台電的確有疏失 前面也討論過了

但是不是淹死人的疏失

機件故障造成水流掉的疏失

我認為國家既然有示警的場所就不該做

不該認同無線上綱的保護人民的法條

現實生活中 有一大堆沒被法律規範到的事項

只要沒規範到的出事了 死了都要國賠嗎?

這政府也為免太嫩了吧
舊 2020-09-21, 06:11 PM #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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