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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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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EAC212
某一些人很明顯就是放棄自己的思辨能力而已..
他們認為..法律就是這樣規定呀!!
對他們而言,法律說.. 什麼事都沒做的民眾有過失..
他們就會說."有過失.要負責"..而且還可以列舉出法條出來的。
這種我是無法認同啦....
不過.... 多元社會嘛.各種各樣的人總是有的..

在我的觀念..
河床不管有沒有立告示牌,那裡都是危險地區,
不管是很自然的上游下大雨山洪爆發或者是上游水庫洩洪.
都是一樣的,自己的安全自己不顧..什麼都不用說了。
有些人的觀念『所以警報或公告還是程序什麼要做好做足.....』
我是覺的啦,這都會沿伸出更多其它問題,
比如武界壩這事件..
要怎麼做好做足?
廣播音量要足夠?? 還是廣播的點要設立夠多? 確保河道所有地方都聽的到?
還是說延岸所有可能的入口都要設置些什麼來防護?
還是說.. 他有什麼更高明的做法...
老實說我是覺的........算了.. 說到底都只是...



關於台電告示牌我再舉一個例子好了,

今天有一座大樓外牆因為磁磚會剝落,所以大樓業主在下方張貼告示警告路過行人
經過時要小心頭頂,大樓業主也在人行道上方拉漁網接掉下來的磁磚.可是,還是不幸
發生有行人被磁磚砸到頭破血流送醫院,你覺得大樓業主有沒有責任?

大樓的業主有責任不讓磁磚剝落砸到行人,而不是讓行人自己注意安全,被砸到頭就
只能自認倒楣?.同樣,台電不能要求老百姓自己注意安全,至於要如何做到安全防護,
那是台電要煩惱的事,以前不在乎,所以今天才會發生淹死老百姓的事,我想以後台電
就會開始認真思考.

還是那句老話,你如果想做,你會找到方法,你如果不想做,你會找到理由.我工作這麼
多年以來,已經對這句話深有體會.看起來放棄思考的人不是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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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台反民主塔綠斑綠共廁液神經錯亂洗板假帳號集團:jerry20530
舊 2020-09-21, 11:08 AM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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