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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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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引用:
作者pcbd
台電如果沒有責任,前提必須是台電沒有過失.很明顯這次並沒有,所以台電要負相當
責任這是很明顯的,不要視而不見,更不是我倒果為因.

如果台電放水是依照氣候依照水庫液位依照其他必需條件,而且放水過程也完全按照
SOP執行,如果這樣子還是發生不幸,這樣我可以說台電沒有責任,頂多需要檢討現有
的作業方式是否洽當.

當然我也沒有說露營的老百姓沒責任,事情不是只有黑跟白,雙方都有錯,雙方都要承
擔責任.不是說沒有跟台電申請就跑去露營,所以台電設備故障放水淹死人就沒有責任.

如果颱風天政府可以不去救登山客,如果颱風天政府可以不去救海邊釣客,那我才承認
台電那份告示是有效的免責聲明.否則,我覺得台電那份聲明只是自己在喊爽的.

至於闖紅燈雖然是肇事主因,但是闖紅燈的人要負擔闖紅燈的責任,綠燈車道撞人的要負
擔撞人的責任,雙方都有錯,不能說因為闖紅燈是肇事主因所以綠燈車道就無責.還...


所以結論不就是綠燈撞到人不論是非對錯都有責任吧!
這樣會讓整個社會風氣變差,既然我違規都還會有補償,守規矩,安份守已的百姓遇到碰瓷的就是有一堆莫明其妙的責任,所以社會才會這麼亂,因為沒了對錯是非,只要我出了事,隨便找個人賴上去,多少都拿得到賠償。

所以如果闖紅燈被撞死還要拿家產來賠,民眾過路口時就會更加小心注意,而不是抱持著就算我闖紅燈,你撞到我也是你的不對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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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舊 2020-09-19, 05:14 PM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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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