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從你的論述裡..我是覺的你在重要的關鍵點是倒果為因了,
而且避談死者自身最重要的責任"保護自身安全"!!
由於因果關係顛倒了,所以你推出這種論述..
武界壩事件雖然你推論出各方都有責任過失,
but..
『但是不代表台電可以不顧他們的死活.』
這是很關鍵的問題..
死者要去河床上露營前有通知台電嗎?
而且河流那麼長..也沒有"任何人"可以或可能隨時去巡有沒有人待在河床上..
因為這樣. 你得出"台電不顧他們死活".這真的.......很有問題啦...
觀點很奇怪,難怪你會得出台電不是無責的結論..
對於闖紅燈的部份..
當然啦,你使用的文字是"致死主因"... 致死主因就很不一樣了,比如很可能是..失血過多是致死主因,
但肇事主因呢?
若你的論述是合理的..
我是覺的啦,也難怪總有人是無視各種警示或警告標示,
反正出事都能找到些理由去魯別人來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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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如果沒有責任,前提必須是台電沒有過失.很明顯這次並沒有,所以台電要負相當
責任這是很明顯的,不要視而不見,更不是我倒果為因.
如果台電放水是依照氣候依照水庫液位依照其他必需條件,而且放水過程也完全按照
SOP執行,如果這樣子還是發生不幸,這樣我可以說台電沒有責任,頂多需要檢討現有
的作業方式是否洽當.
當然我也沒有說露營的老百姓沒責任,事情不是只有黑跟白,雙方都有錯,雙方都要承
擔責任.不是說沒有跟台電申請就跑去露營,所以台電設備故障放水淹死人就沒有責任.
如果颱風天政府可以不去救登山客,如果颱風天政府可以不去救海邊釣客,那我才承認
台電那份告示是有效的免責聲明.否則,我覺得台電那份聲明只是自己在喊爽的.
至於闖紅燈雖然是肇事主因,但是闖紅燈的人要負擔闖紅燈的責任,綠燈車道撞人的要負
擔撞人的責任,雙方都有錯,不能說因為闖紅燈是肇事主因所以綠燈車道就無責.還是回到
前面說的,無責的前提是你完全沒有過失,這就需要交通事故調查後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