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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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而且立院5月已三讀通過,接送七歲以下小孩不限臨停3分鐘的規定,還是讓爸媽們持續收違規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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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是7∼12歲
不適用這條
就算他們是想迫使學校改校門
但檢舉是合法的手段
用合法的手段爭取權益
就這點而言不能說他錯吧
引用:
作者maskedrider555
是現在的社會比以前險惡太多, 還是只是單純網速比較快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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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惡?
臺灣治安至少在全球前五名內吧?
而且只比較臺灣自己犯罪率的話
比現在30歲以上的人幼年時期都還要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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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我小學都沒人送我上課
讓小孩自己上下學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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