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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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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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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arstorm-5
其實不會, 我屬於相信規定如果認真執行, 沒有例外, 會是很有效果的.

但必須要真的一視同仁地去執行; 如果常常看情況去調整解釋, 那就沒用了.

了解,都是管理細節,
"認真執行"可能是增加工作機會,還不錯,也可能是增加既有人員的工作負擔,
一切都是成本考量。 保險國賠賠負的機會成本vs.常態雇用vs.新負擔的加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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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100萬元。 科技不敵人性。
舊 2020-09-14, 12:40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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