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fa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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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別說這報導連CNN等級都還稱不上(CNN都會作假了, 來個DW還是BBC本地新聞還比較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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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的鍊結你沒點進去看完對不對?好吧∼換一個,每日郵報行不行(這篇題目精彩很∼多):
Seduced by China's honeytrap spies: Book that lays bare how deeply the Chinese have infiltrated Britain reveals how they steal intelligence using blackmail, money... and sex
一般這種案子,如果原告與被告兩造中有一造要求新聞中立,那麼新聞媒體就不會去報導它,因為新聞媒體要是對任何一造造成額外損失,那麼這個損失要算媒體的。因為這種案件隨便告都是幾千萬美元飛來飛去,所以媒體在報導的時候(如果有),會聲明以法庭公示為準,也就是要你自己去看法庭文件。
那麼法庭文件要去哪裡看呢?在美國這件事算簡單,去各州法院網站或美國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網站上找就有,例如俺最近在追的熱門官司唐娟案:
USAO East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 Tang Juan
在這邊可以看到很多新聞上沒有的東西,例如控方申告的細節、被告申辯等,運氣好的話還可以看到證物列表以及保釋資訊等等,如果涉及刑事罪名(比如誘「奸」、詐欺或竊盜),那精彩程度就不下於八點檔。
不過有一點要注意,如果兩方和解,那公示的時間有很能很短,或者直接就下架了,所以你覺得有趣的案件,最好是自己下載存檔,不然就會有人像蜜蜂一樣跟你嗡嗡嗡:「台灣價值像極了愛情喲∼啾咪」。話說台灣價值干俺啥事啊?俺統派耶!
像俺前面講的那個鉸鍊的案子應該就是和解的:蘋果在美國告華為,華為在中國告蘋果,奇妙的是中國廠商用來告人的專利,跟在美國被人告的往往是同一個,然後當美國那邊還在證據審,中國這邊已經差不多要審完宣判了。外國廠商好一點的就是沒辦法在中國賣用那個技術的產品,運氣不好的話連在中國生產都不可以。
通常遇到這種情況就是會和解啦!蘋果給華為一堆錢或幾個專利,換華為把關鍵專利轉讓(轉授權)回來,還有換進入中國市場的門票。
不過現在情況不一樣了!中國市場從十四億人萎縮成九千萬,這時要是隨便哪家中國手機廠跑去告蘋果,蘋果可能會直接「謝謝再聯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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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陸法院的法庭文件,其實也是有公示的,不過大陸法院的公示通常是法院裡面有面牆,牆上有 LCD 跑馬燈,你要在那邊等跑馬燈跑出你要看的文件。然後咧,法院沒靠關係進不去,進去還要面對跑超快的跑馬燈,而且手機不准帶進去…
話說這個大陸的司法機制,也真是像極了愛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