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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c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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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74
引用:
作者EAC212
我個人覺的若所謂的副廠件,長的和原廠件一模一樣,
那告副廠件侵權也算合理。
畢竟那也是原廠設計人員花心思設計的。
我們會嘲笑大陸那些仿名車的,沒道理雙標去看副廠零件...
完全免責好像也有點怪怪的,"限縮零件設計專利權年限"我個人覺的ok.

+1
如果開這個例
是不是以後外型都沒有任何的保護
如同大陸的山寨車
 
舊 2020-09-08, 08:09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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