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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司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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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分局表示:車輛未禮讓行人之取締認定基準為,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3公尺以內(約略少於3條枕木線距),且車輛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若機車違規開罰1200至1500元、小型車2000至2600元、大型車2800元至3600元

有種來加強值法這個啦
沒有專用號誌的路口,尖峰時間人多的話
車輛光等行人過馬路就好,不用轉彎了
 
舊 2020-09-01, 08:44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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