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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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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火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99
引用:
作者chocobo
本案~
1.律師是在維護背後給他錢那些人的權益~這小朋友是死是活誰在乎啊??
2.美其名為辯護律師~根本是來監控當事人~不讓警方查案查到藏鏡人身上~
3.開搶這小朋友...死定了~可憐阿~


這這這 ㄏㄏ
1.是低 一但告密 不是死不死的問題...
2.應該要先清空手機 沒想到小朋友不小心留一手 真該死
3.有錢低 都先拿去享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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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了10幾年,去年才知道是0至0... 悔恨當時沒大砲 不然連毛都給他拍的一清二楚
舊 2020-08-31, 09:01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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