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莫忘假惺鳥
來個例子
某日肌肉男靈機一動,想要健身房會員系統跟購物商城會員系統有掛勾,當有加入健身房會員就會自動成為購物網站會員。
我知道大家很厲害都會說不是做不到...
但是回頭想想,購物網站跟erp修改兩組人用到一半來做兩邊會員整合,然後整合中因為email重複與討論會員修改資料問題與衍生的資料一致性等問題,導致時程拖了
而某肌肉男很會罵,一個不爽就是罵,到底是口頭禪還是真不爽不知道,大家都只知道這東西一定要如期上線
好了,後面壓力測試不過的時候被提出檢討的都是需求異動項目,回報到肌肉男與其心腹員工那,兩人討論一下還是恢復原有功能讓主功能正常,畢竟收到錢最重要是吧
反正寫程式跟寫字一樣,拿個橡皮擦擦掉就好了,不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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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用更前面看, 簽約時劃定好範圍是哪些
當初不在範圍內的部分, 都屬於 CR, 是要額外計算人力成本和時程的
這些在業界都是很成熟的流程, 都是簽約前要跟甲方講清楚的
從合約和工作說明書, 都要明明白白地寫好
除非乙方自己也急著簽約
反正合約中的範圍就搞簡單幾句話, 簽約時連工作說明書都沒有
讓甲方有不斷擴大解釋的空間
導致整個專案流程崩潰
甚至給甲方過大的期望, 但乙方根本只能做到三成
這能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