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真的是好節目
不預設立場正反方都有機會陳述,通常來賓也很守規則不會惡意跳針吵架
建議大家可以先去找找比較客觀的內容再來評斷
(指的不是民嘴為收視率喊的風向內容喔)
我個人的感覺是現行法令定義實際執行面法院確實很難去判定
搞到法/醫互踢皮球吵判定的依據
根本上要解決這種事情應該是立法院要去修法
如果台灣民眾要的就是禁止任何方式逃避刑責
或者是精神病患判刑後該如何安置??
那都要好好修法去做
不然法院還是得照法條框架的規則走
不過大家吵起來也許也是好事
希望這次事件可以成為司法前進的動力
* 我贊成不能完全無罪
一來是要杜絕逃避的可能性
再來是為什麼讓自己失控就可以胡作非為?
不然過失致死如果是真的沒注意到為什麼要被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