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clee
姊姊是受害家屬,要不要判死,受害家屬要出庭面對
就是你所說的,姊姊做夢也沒想過會判無罪
就算真的為了親情不忍他被判死
畢竟他殺了媽媽是事實,怎麼可能不用受到懲罰
判無期對家人來說,也可輕口氣
現在無期是關多久?
如果是二十年以上才能假釋
二十年後是什麼世界,誰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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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 QA 的內容之後我覺得 可能法界人士偏向這個案子使用 這個人有病需要醫療 的方向進行吧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9555
現在法院的進度是認為 他 無罪 但是 有責
問題是這跟一般人的倫理觀念相衝突
因為弒親在絕大多數人的觀念裡面都是罪大惡極的
除非其他外在因素影響 (比如說長期家暴之類的)
但在這個案子裡面 因為有用藥物 所以整個看法認為是他在藥效期間的行為是沒辦法負責的
(如同大多數人喝到掛了就沒辦法開車一樣的道理)
我個人比較好奇的是犯人是怎麼被證明精神在犯案期間有所異常
連QA 裡面都講說 這個藥物的作用時間極快難以證明
抑或可能是多重藥物的交叉作用?
那是不是安排在一個密閉隔絕的空間並施打同樣藥物的話 放隻雞進去 也可以重現同樣的結果?
如果重現了同樣的結果的話 才能證明他在犯案期間真的不能自我
但是如果沒有同樣的結果發生的話 那是否說明了其實他是有犯意的?
似乎法醫那邊並沒有進行精神上的鑑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