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一、
前面已經講過了,本來法院上訴後判決就有可能改變,全世界皆然,哪怕是極權國家都形式上設有上訴法院,讓案件可以透過上訴救濟的。
所以不知道你的案件上訴不能改判的觀念是哪裡來的??火星?
二、
用李茂山老師的例子好了。
今天你帶了三歲的兒子出門玩,你的兒子看到別的小孩在把玩一支新手機,覺得有趣,就劈手把對方的手機搶過來把玩。
你的兒子有犯罪嗎?
在法律的觀點,你的兒子因為沒有責任,所以不會構成犯罪。
但是現在對方的家長不管你兒子是無責任能力人這點,而不斷主張你的兒子確實有搶手機的事實,所以堅持要告你兒子強盜罪,認為你兒子必須關到監獄裡,而且關越久越好。
撇開事後如何管教兒子不談,不知道你的想法是?
你會覺得對方完全搞不清楚重點,還是你也覺得你三歲的兒子有犯罪,必須關到監獄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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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縱容你三歲兒子去搶別人的手機來玩?
還是本案該員沒有行為能力?未達成年?還是說一審法官眼睛瞎了?
在沒有明訂法律之前,未成年孩童理應負擔刑責。或是父母應負擔相關刑責。
以前還有一個東西叫做「少年關護所」。
問題是,你如何證明本案該員案發當下神智不清?
最簡單的就是,你如果不吸毒,你就不會有這件事。
你是因為你吸毒神智不清耶。這是可原諒的罪責嗎?還是三歲小孩搶手機玩是不可原諒的罪責?
另外,這三歲小孩吸毒了嗎?三歲小孩為了搶手機玩殺人了嗎?
我懷疑三歲小孩懂得什麼叫做搶手機。我更懷疑三歲小孩懂得什麼是手機。
你不就是因為卡西同濃度過高,才獲得本次的不罰嗎?那不就證明你吸毒嗎?
原因自由?你為什麼吸毒?
我為什麼酒駕?
他為什麼強姦?
不是一樣的意思嗎?
總之我喝太醉,神智不清。
總之我K太兇,神智不清。
都不應也沒有可歸責的對像啊。
你永遠都知道吸毒不對啊,不管什麼時候,都知道。
你受不了沒吸毒,但是在這之前,你就知道吸毒就是無法自拔啊。
我還記得三十年前的黑道會叫未成年人聚集,騎DIO拿開山刀對砍呢。
未成年不罰?有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