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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上最扯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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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我不知道法官有沒有以下的處置權力
就是當法條配套措施不完整
就以這案例來說好了...因為放出來就是有危害社會的風險
法官是否可以直白的在判例中說明因顧慮風險
但又因精神問題故不判死刑改判無期之類的
而不是就直接回法條規定一句話,就這樣放出來了
法官如果這樣判決會有什麼問題嗎???
會有那個單位會去彈劾或是處罰法官嗎???
因為我覺得...如果你明明有那樣的權力...卻挑了一個對社會傷害最大的方式去處理
除非是有外力去干擾,不然真的很難令人理解
2020-08-26, 01:40 PM #
342
ar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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