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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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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證據不同影響而導致"事實不同"???
某法律人的邏輯真是令人不敢恭維...
這法律素養?.....................
這種法學素養跟本就如瞎子摸象一樣..會因為你站的位置摸到位置不同,就認定那是事實一樣..
WTF!!!!!!
這種法學、這種邏輯?
對我個人來說,跟本不能服人,不要也罷..
這種邏輯的存在.. 本身就是問題製造機。
你會檢討自己邏輯有問題嗎??我想應該是不會吧....

也許有人看過了..
高大成轟逆子弒母判無罪 怒譙法官仁慈用錯地方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NDbExr4Y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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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20-08-26, 11:52 AM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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