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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上最扯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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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ech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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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54
引用:
作者
blair
先從法官制度面改起
不可直接考試考上
需先當過律師檢察官XX年後方可參加法官考試
這至少可以先減少一點恐龍吧...
應該是 先去精神病院及醫療院所,社福機關等體察社會百態後才能當法官
2020-08-25, 08:5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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