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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bcpanadol
我的疑問是: 醫院作疾病篩檢, 也要提IRB審查?
若不是研究, 不必提審,
沒違反醫學倫理, 純粹沒提審查, 頂多就是終止研究, 拒絕補助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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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學術用途的檢驗不必提交人體試驗委員會。
「醫療行為」的檢驗受『醫學倫理委員會』的監督,且在採檢前一樣要取得患者同意書,例如大家的全身健康檢查申請表就是一種定型化的同意書,你勾選檢查即代表你同意該採檢項目。
超出同意書範圍的檢驗屬於「不當醫療行為」,例如拿B肝的檢體去做親子鑑定,有可能觸犯消費者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DNA採樣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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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看到的檢驗違規應該是捐血啦,護士小姐都當大家已經知道規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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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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