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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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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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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條文不可能定的太苛,一大部份還是要靠法官自由心證。
定的太苛一般小民就活不下去了,謂之苛政猛於虎。

隔壁串為了個"意圖"字眼就吵翻天了。無論他吵的合不合理,基本上方向是這樣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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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0-08-24, 01:43 PM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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