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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其實最簡單的就是: 男女互相是一種互動, 如果付出的天秤很傾斜, 通常會出問題.

我主要覺得婚後能一起過日子最重要, 過去其實就算了, 只是說過去也是一部份.
對方什麼樣的觀念, 什麼樣的作風, 造成什麼樣的過去, 並不能通通推給其他人, 對吧.

坦白說當初有一任找[朋友]去唱歌, 其實我也從沒去證實過對方是誰.
這說真的就是自己的問題, 從讀書到工作, 很少犯錯, 也因此很少去事後求證.
也因此被套上了一個絕情的名聲, 以及個性不好相處(某程度而言算貼切).

或許我真的誤會了? 很多人都這樣告訴我, 女生事後也試著找過我, 動機我沒問.
"I didn't ask. I just said NO." 就沒有然後了.

說真的我並不認為人一定要結婚生子, 兩個人處得來, 長久相處就好.
只是網友們可能不曉得, 似乎有條法律是同居六年後視同有夫妻地位.
如果要分開, 有其中一方去提出, 條件是按照離婚喔~
舊 2020-08-24, 12:41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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