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igDDD
美國是堡壘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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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可教化那你法官就要負責
而不是空口只會講幹話
那誰都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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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很同意,法官說 [可教化] 那你法官就要負責想辦法找人或機構把這個人教化好
並且要確實,如果無法教化,再關回來
不是說可教化,然後就放出來不管了
可教化是法官本人想法認定,如果法官本人不確定能不能教化就不要判可教化
性侵犯、殺人犯放出來,又再次性侵殺人,原法官好像都沒事一樣?
法官應該也要判個什麼亂判罪或拔除法官職位之類的吧
就是對原判法官都沒有處罰,才會造成今天這個局面
反正法官就想,我就這樣判,你不爽你家的事,他放出來又犯案也是你家的事,反正法官又不會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