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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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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https://social.judicial.gov.tw/LayJudge/Promoted/Preliminarydraftexplanation
依據司法院的資料

罪責評議:有罪之認定,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在內達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免訴、不受理或管轄錯誤之認定,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在內過半數同意決定(§83ⅠⅡ)
科刑評議: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在內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但死刑之科處,非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不得為之。(§83Ⅲ)

所以9人裡的過半數或三分之二,應該就是5至6票決沒錯吧


感覺你是要拼被判有罪,
要拼無罪比較簡單,只要3人認為你無罪就無罪了,
拼有罪的話,要7人認為你有罪,
達三分之二以上是(大於2/3),不是等於2/3,
也就是說至少要一個職業法官認為有罪才能有罪,也就是說3個職業法官認為無罪,國民法官6票認為有罪也是無罪。死刑的量刑也是這樣處理。
舊 2020-08-22, 12:55 AM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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