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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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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這樣子啊。

既然不得加重,那請問一下,又如何可以無罪呢?
而,反而是上面寫的很清楚,「即使情節輕微,顯可憫恕,仍不是得以免除其刑之罪。」

現在的問題來了,大家要的是,無期還是死刑?還是接受現在的無罪呢?

跳針王還是一樣,不改本色,大家原本期待的死刑判決,由其是這種吸毒弒親被判無罪者。你說我活在平行時空,這叫大家情何以堪?
 
舊 2020-08-21, 08:42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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