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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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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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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LA
好 謝謝補充解釋

我還有個疑問

所以二審改判 有可能是二審時被告的辯護人提出了相關證據

比如說被告找醫師背書說被告當時無行為能力

法官就一定要接受此一說法

還是法官可以自行決定相不相信呢?


法官當然可以自行決定。
這裡就是自由心證的範圍了,其實只有在證據可信度判斷上,才是自由心證的適用範圍,其他的全部都是誤用。

不過專業醫師的鑑定報告,法官如果不採信,法官通常要詳述理由,否則很容易在上訴後被上級法院以判決不備理由認定違法而撤銷原判決。
舊 2020-08-21, 05:56 PM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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