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沒有過失殺人罪,又如何成立?
如果是要討論是否有過失的罪責,則至少行為人在陷入無意識能力狀態前,至少要對之後發生的犯罪行為有預見可能性。
這也是本案的重點。
其實這件案件的確爭議很大,畢竟過去在實務界,吸毒、喝酒至無意識能力狀態,多半是以原因自由行為來認定,很少會用到自醉行為。
本件法官敢在這樣的案件中做出這樣的認定,的確是很有勇氣,會被無知的鄉民們痛罵,恐怕也是他意料中的事吧。
|
所以本件法官可能是認定被告吸毒時根本沒有預見會弒母之可能,才會判他無罪。
可是如果他過往就有類似的傷人行為,那就不能說他自己完全沒有預見可能性,
所以才會問他即使沒有預見弒母之可能,可是這行為是不是會構成過失致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