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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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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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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chanhsiaohsin
講了那麼多,結果就是法官弄錯法條沒事,
反正是下一審的問題.

立法精神都講了,還可曲解,反正都是找漏洞鑽,玩文字遊戲.


什麼用錯法條,已經告訴你關鍵字了,有沒有去查?
請再參考我後面一篇提到的自醉行為,去了解一下好嗎?

自己沒弄懂相關法理,好意思說人家法官弄錯法條。
舊 2020-08-21, 04:02 P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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