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
引用:
作者chengjer
會判無罪是因為殺的是一般人,殺律師和法官可是要判死刑的,
殺人犯的生殺大權全在法律人的手上,所以你說隔壁的殺人犯敢找法官律師麻煩嗎?
|
現在居住的環境,樓上樓下住什麼人不一定會知道,更不可能知道對方從事什麼工作
以前住電梯大樓,只認識同一層幾戶的人,也止於出入遇到打個招呼
他們從事什麼工作一無所知
這個人吸了毒和酒醉,還會分辨對方的職業是否法官?
我強調的是,法官敢這樣判,表示隔壁住了這類人,自己不擔心?
或是出入穿著法官服,告訴大家我是法官,最好不要來動我?
法律人最缺乏的是同理心,從沒站在無辜受害者的立場
這次判決看報導,住在同一楝的鄰居,大家都怕得要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