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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w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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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
引用:
作者abcpanadol
我指的是國安法, 對香港言論自由及人身安全的箝制, 比逃犯條例嚴苛,


在國安法跟送中法出現之前早就已經按需要特事特辦直接在香港抓人。有什麼分別?
管你是香港人大陸人還是瑞士公民還不就直接跨境擄人
不然桂民海跟肖建華他們在香港犯了什麼香港法律被帶走的?

欸欸, 中央政府跟香港政府再三重申基本法保證香港人言論人身自由。
舊 2020-08-16, 06:50 PM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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