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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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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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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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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又見阿鳥
檢舉致人受傷的肇逃案,每案可獲3000元獎勵金,致人重傷每案2萬元,致人死亡每案6萬元。

沒那麼好賺.......
要有受傷的程度....
我輕撞你一下,倒車,你小受傷.....他檢舉....3000元,我們三人分...
然後你我和解......不起訴....

然後再換你撞我.....你撞他,他撞我,我撞他,他撞你..
這3k*6次/3人...好難賺
還不夠機車維修費啊.....找兩台破爛腳踏車來撞好了.....


那位網友講的不太一樣,是像製造假車禍的方式,陷害不知情的第三人成為肇逃的被告,再透過檢舉的方式來騙錢。
不過被查獲的話,就是誣告罪,刑期不輕。

你講的是屬於詐欺,肇逃者為知情且參與合議,不過詐欺也是不輕。
況且肇事逃逸屬於非告訴乃論,即使和解撤告,而且案件輕微,檢察官通常也不是作不起訴,而是緩起訴,緩起訴金1至3萬不等,有些可能更多,賺到的檢舉獎金都不夠繳緩起訴處分金。


P.S.自行車不構成肇逃,至少必須是電動自行車才行。
     
      
舊 2020-08-14, 11:39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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