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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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起司
你才混淆視聽 XD
沒有被害人提告、興訟
飛禽巡邏之後,說你造謠、恐嚇公眾,要你到警局作筆錄
然後移送法院,法院裁定不罰
這跟訴訟是個人權利有什麼關係?
我不知道警察查水表
查到你家敲門,叫你去做筆錄算不算抓
我覺得是叫抓
我只知道我怕
不知道別人怕不怕
你發文說別人不怕,有先查證嗎?
如果你有稍微查證一下...
「連3起移送都不罰」法官:查假不能強制沉默
去年警方移送散播謠言151件7成2遭法院打臉
警察認定「謠言」 台灣民主越倒退
7成2抓錯人,你跟我說別人不怕 XD
別人有包含那些被亂抓後裁定不罰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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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做筆錄而已,一般會用電話或文件通知,屢傳不到才會上門逮人,任何民主國家都是這樣作業。
你去大陸看看好嗎? 在大陸抓起來是真的押在牢房。
甚麼叫沒有言論自由,連遷徙自由都沒有,沒辦法入戶口當黑戶的一堆。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6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