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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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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9
引用:
作者起司
原本幫家中長輩申請 台哥大1.8預付卡
主要是為了保留用了10多年的門號
平常很少打電話

網路則是另外申辦便宜的吃到飽門號
用雙卡機

最近又到了每半年一次,預付卡要儲值展延使用期限
發現無法登入網站的預付卡頁面購買儲值
跟客服輝了好久,確認預付卡儲值網站沒有問題

查了老半天才知道
原本的1.8預付卡門號
3個月前有到門市簽約
將預付卡改成租期2年的月租型門號
還用簡訊帳單

問長輩說忘了有辦、不知道去門市做什麼...
年紀大沒辦法怪他

用了好幾年預付卡
每個月通話費不到100
結果改辦月租型,光基本費就每月100
通話費另計
電信行員工真是沒良心、該死

大概要陷入電信行調解、公司客服申訴...的輪迴
不抱希望
認真考慮辦輔助宣告或禁治產算了



現在對門市很不爽
想要給他一個教訓
能夠是經濟上的教訓更好

目前想到的是
拿有顏色、味道的飲料...


有合約嗎?
幾年前也幫我媽處理過一次,還是某不爽用胖子的直營門市
結果我是依據定型化契約需要審閱期這條,主張合約無效,要求該承辦人員恢復門號原本的合約狀態
當然現在的定型化契約會有「個別磋商條款」,這可能會讓審閱期無效。
根據NCC規定,行動通信網路業務服務契約需要兩天審閱期
所謂沈
舊 2020-07-17, 10:57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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