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dahone
https://www.facebook.com/klaw1207/posts/2747977868791614

去看看法案內容吧,根本和靈犬在吠的內容完全相反 ....


我覺得謬誤頗多...
引用:
第14條規定「各機關首長不得進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機關之聘約人員。」「前項應迴避進用之人員,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進用者,進用至契約期滿為止。」
這條就可以斷絕背景硬的人(國親皇戚)進來,
之前已經進來的國親皇戚,合約到期就可以叫他滾!

這律師就睜眼說瞎話
這只能限制各機關首長不能自行聘用, 而多數這種酬庸型的聘用都不需要自己動手, 所以根本擋不了什麼親信或皇親國戚

講假設: A目前現任行政院長, 他兒女想要什麼位置需要自己排嗎? 不用
就找底下部會首長安插即可, 根本超容易破解, 有這法條擋到誰?
你說行政院長底下部會首長會不會捧LP聘用?
安插轉正職後行政院長就可以大大方方轉成自己直屬, 一切合法謝謝止叫

以前可以透過媒體或民代揭弊的途徑來讓事件曝光, 現在立法後變成合法
幹, 這就是當人民白癡, 而且還有人支持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舊 2020-07-16, 12:58 P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U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