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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弄個陷阱讓你跳,再找你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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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
cheapen 02
如果市政府覺得這是竊盜罪,是公訴罪,就應該走司法途徑,而不是罰九萬。
就好比商店內貼“偷竊者賠償100倍,否則報警”一樣。
要罰九萬還是100倍,豈是單方面任意宰制,豈容私法家法了結?
罰九萬比較輕微,真的要動刑法才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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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2020-07-10, 04:2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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