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yougenmi
會對已婚男性有好感
且被性侵後
還相信渣男的鬼話
跟忍受渣男的行為
女方自己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吧
如果事發當下就去警局報案
很多事情都迎刃而解
而不是搞到最後
讀了房思琪的書
原來我是個精緻的女孩
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為自己找理由
然後自殺
有想過家人的感受嗎
還不是個可悲又可笑的結局
PS
這些還是都假設真的是性侵
說不定跟星星案一樣
是合意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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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跑去看了陳國星的判決書,裡面是寫說查無其他客觀積極證據可資佐證,本於罪疑唯輕,利歸被告之無罪推定原則,應認其罪嫌均不足.
所以合意性交這個證據是從哪來的?媒體?
回過頭來說這個事件有點小疑問,這個會對已婚男性"有好感"怎麼來的?
主觀認為?
這個好感又是怎麼認定的?
又怎麼判斷死者對於廖姓男士的好感度是到哪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