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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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不該推出吃到飽
使用者付費原則
除非台北捷運的建設費由台北人的納稅額去增加負擔這錢坑
不然這個捷運預算大部份來自中央政府
中央政府的錢是來自全國的錢
為何要推出吃到飽1280給台北人用??
公共運輸目的不在營利,但是也不是給特定區域的人用低成本吃到飽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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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RO也有約定一般跟商用的費率
吃到飽寫明不能商用(快遞)就好啦
其實捷運原本就有規定禁止作為商用
(七)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
品、銷售物品或為其他商業行為。
快遞不是商業行為嗎?
本來就該震怒、該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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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OGORO是私人經營,不是公營,所以不用拿來討論
2.即便快遞等這類商用行為即便捷運納入規範,重點是你如何查起?
查個成本1280的月票,是要動用多少人力,北捷人力吃飽沒事幹?
寫了跟能否落實是兩件事,如果無法落實查核,或者很難查核
何必弄個什麼鬼月票來自打嘴
回歸一般收費就好,就是使用者付費
阿如果車子買不起,還是買得起車買不起車位,更慘是連捷運也搭不起
那請搬離台北市,不就是回歸正常市場機制
何必弄個白癡月票制,用全國納稅人的錢來補貼雙北窮人搭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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