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123
其實我看新聞內容,我覺得也沒有啥問題,遇到特例去檢討其實很正常,而且內文也有說是極少數,本來新聞的重點是是否將共享機車納入1280月票中,要新增適用範圍要檢討是否會被濫用我覺得是合理的,但是新聞的重點卻強調在有人做破萬元要追蹤軌跡這件事......
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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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近期鼓勵民眾使用共享機車,針對三大業者,若每月購買1280月票,享額外騎乘金,市長柯文哲今天至主持交通會報時,直言把共享機車納入1280月票,這是一個大題目。
話鋒一轉,柯文哲表示,其實最近1280月票有個問題,如果坐超過3000元,還要繼續免費坐不要錢?「因為有人就給我坐1萬多元」,1280月票是鼓勵大家觀光,但超過1萬元太奇怪,是何方神聖?並直言應該是有人利用捷運在做快遞。
一旁的台北市交通局長陳學台解釋,使用超過3000元以上的特例,會抓出來做一些分析,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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