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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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ALA
就算女孩對男生有好感
也不該忽略男方已婚身命
何況不是合 意 性 交
以前工作時認識一個女生
她大學剛畢業 20初頭歲 而我當時已經30幾歲
這個女生就對我另眼相待
我生日當天還特別買個小蛋糕送我
但是我知道 她是個好女生
真要像新聞中這位渣男一樣
我相信我也可能可以做到
但是我把她介紹給我好朋友
他們交往7-8年後結婚 現在也結婚6-7年了
我覺得 剛畢業沒多久的女生
相對單純
不該利用女孩對你的信任
強取花蕊
這是不道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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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對已婚男性有好感
且被性侵後
還相信渣男的鬼話
跟忍受渣男的行為
女方自己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吧
如果事發當下就去警局報案
很多事情都迎刃而解
而不是搞到最後
讀了房思琪的書
原來我是個精緻的女孩
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為自己找理由
然後自殺
有想過家人的感受嗎
還不是個可悲又可笑的結局
PS
這些還是都假設真的是性侵
說不定跟星星案一樣
是合意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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