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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我記得房思琪最後結論是女方自願當小三,簡單的說是當男女交往而且知道對方有老婆,只不過當初交往才17算是未成年,所以道德上說不過去
後來也有其他女大學生跟教授交往的事,結論卻是被原配告,然後要賠錢給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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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20-07-06, 10:07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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