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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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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認用詞錯誤。起訴不起訴是到檢察官為止。

如果檢察官用了錯誤的罪名起訴,有時依證據而論法官也只能(?)判無罪。我想大部份人都瞭解我的意思不會被誤導。如果真有的話就很抱歉啦。

當然疑慮依然存在,檢察官為何有時會犯這種錯。有時甚至還有匪夷所思的案卷遺漏之類的。甚至更進一步會不會事前就和法官先通過氣,研究過哪種起訴可"依法"判無罪?這些我們都沒證據,也不能多說什麼,只能懷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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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0-06-19, 08:47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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