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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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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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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重點是你前面只光講.陪審人的缺失,
顯的好像是要專業法律人就不會有缺失?
現在才再來說沒批評嗎?!
你說引開就引開呀..是照著你講的東西在反問"專業人"呀..
怎這就叫作沒可比性了?!
喔..原來就是二套標準嘛!!
非法律專業人的錯就是錯..
法律專業人怎樣都是對!!


沒有說專業法官沒有缺點呀。

只是短短幾句話的留言,當然只講重點,總不能小小的事情寫一大篇長文,只為了避免有些人玻璃碎滿地吧。

而且我之前那篇有提到收賄嗎?
是你起的頭吧。
舊 2020-06-18, 10:11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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