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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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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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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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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原來法律人在呀..
說明一下吧..古今中外大家都不陌生的四個字『法官收賄』..
"法律專業人士"有沒有可能發生不是基於證據來認定事實的情況發生呢?!


之前的發言並無意批評陪審制,只是指出前面網友發言的意思。

況且你把話題引開也沒有什麼意思,陪審員一樣可以被收買,賄賂的情形也不是說採用陪審制就可以解決的。

至於就算法官收錢,法官也不可能直接就看被告的長像來認定事實,所以引開的話題完全沒有什麼可比性的。
舊 2020-06-18, 09:58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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