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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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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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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隨風浮雲
如果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的人損及財損,請對方把保險公司及保險公司承辦人員告訴你,你就打個電話給他,問他是要一次付清,還是你提收據結算,基本上都是你提收據結算,所以就請你直接提刑事訴訟,看是要按鈴聲告,還是請警局直接幫你移送給檢察官都可以。

等刑事判決下來,就拿著你的收據影本並列帳成冊給保險公司,跟保險公司說拿支票和合解書來簽名及拿收據正本,如果對方說要匯款,你就說要看到錢才簽合解書,基本上都會拿支票給你,但不一定是現金票。

如果你要收據以外的錢,例如不能工作時薪資賠償、精神撫慰金ぴ等,那就要上民事法庭等判決,保險公司也會陪你慢慢打官司。

....你是想被告想瘋了嗎?
這麼標準的台女 還這麼認真?

再多加點東西給你
理賠 沒有鑑定表 哪家保險公司都不用想動
而鑑定表是要等一個月 不是什麼警察報案時寫的三聯單
而一堆天才 就認為保險公司不理你
還有丙式 針對車子機車沒錯
是針對 有"車牌"的汽機車
如果是那種搞回收自己拼裝出來的三輪車 那不算
舊 2020-06-18, 05:40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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