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迷昏勒殺前女友劫財還想姦屍 法官認兇嫌「尚非殘忍惡劣」逃死
瀏覽單個文章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
OscarShih
你可以發話之前先想過一下比較好
事實上我國之前試辦模擬陪審制時,就有參與的陪審員表示因為被告的高顏值而認為他無罪。
在國外也有發生過因為被告的外型而被陪審員認為無罪或有罪的例子。
使用業餘人士去審判,免不了會有不是基於證據來認定事實的情況發生,所以他也只是講出了現實中的事實罷了。
2020-06-18, 08:29 AM #
35
惡蟲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惡蟲
查詢惡蟲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惡蟲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