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UMIsAN
如果我理解沒有錯的話,
在人工膝蓋的價差超過差額限制的情況下是不行的。
只能改用全自費,
然後用自己的醫療險去cover。
因爲不是健保身份了,醫療險實支實付就只剩最多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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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手術因為你的材料不同而有差異就會導致這種狀況....
如果原本的健保給付材料是手術A, 加強材料以後, 手術還是A, 那應該是有給付身分但是材料自費
但是原本的健保給付材料是手術A, 舉例, 原本的健保給付手術, 腳踝固定板是要取出的, 現在改成複合不須取出材料導致手術行為變更到手術B, 你就可能變成民眾身分享受65%給付的特權
但是為了少後面開一刀, 你可能就會選擇這個自負35%以上的方案
皆大歡喜....
健保局不用付錢, 你少開一刀, 醫療院所不被砍點, 然後保險公司只支付65%以下
是不是大家都hap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