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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Dz6810
其實大家不用吵那麼兇,
只要把場景放到今天的台灣,
台灣拿到另一個醫生的檢驗報告,
就跑到社會上宣傳SARS又來了,
會不會被處罰?
在台灣的今天不是衛福部發佈自行發佈疫情,
刑罰最高是三年三百萬.

另一個點甚麼條件下才"確定"人傳人,
可以執行人傳人的對策?
衛福部拿到的資訊不會比較少,
甚至自述早在12月31日就"研判"出會人傳人,
但在沒確定前,
衛福部都做了些甚麼?
通知WHO準備防範?(其實只去了一封非常隱晦的訊問現況的信)
通知美國爸爸準備防範?(完全沒動作)
國內準備斷航與入境檢測?(要到1月26日, 武漢封城後3天才禁止湖北人入境)
封城阻斷社交? (台灣一直沒有)
大眾運輸工具需戴口罩?(1月30日還在宣告"非必要"時不需戴口罩, 4月3日才開始要求)

所以關鍵問題是,
有經驗的專家醫生都有能力在前幾個病例判斷出可能人傳人,
但沒確認人傳人前誰敢做...


會不會被處罰在台灣跟中國好棒棒政府其實在法律規定上都不至於

臨床判斷 不是 造謠疫情的懲罰對象

關鍵在於第一線的醫師具備通報與配合上屬部門的調查防疫

同樣的身處第一個疫情國家也有責任通報與配合who
隨著疫情發展密切配合


在中國好棒棒防疫法規也針對未知傳染病的通報
有特別規範
而不是什麼等到病毒基因定序作為配合層級的分水嶺
就是為了避免在確認傳染病病毒與途徑前
第一線人員不將疫情通報
好掌握時效性
提早應對


任何醫療單位一旦判斷
有可能人傳人
就要開始實施相對應的措施

如中國 繼開放此春運 萬人聚餐等活動等措施
就是錯誤
 
舊 2020-06-11, 12:26 P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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