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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不用吵那麼兇,
只要把場景放到今天的台灣,
台灣拿到另一個醫生的檢驗報告,
就跑到社會上宣傳SARS又來了,
會不會被處罰?
在台灣的今天不是衛福部發佈自行發佈疫情,
刑罰最高是三年三百萬.
另一個點甚麼條件下才"確定"人傳人,
可以執行人傳人的對策?
衛福部拿到的資訊不會比較少,
甚至自述早在12月31日就"研判"出會人傳人,
但在沒確定前,
衛福部都做了些甚麼?
通知WHO準備防範?(其實只去了一封非常隱晦的訊問現況的信)
通知美國爸爸準備防範?(完全沒動作)
國內準備斷航與入境檢測?(要到1月26日, 武漢封城後3天才禁止湖北人入境)
封城阻斷社交? (台灣一直沒有)
大眾運輸工具需戴口罩?(1月30日還在宣告"非必要"時不需戴口罩, 4月3日才開始要求)
所以關鍵問題是,
有經驗的專家醫生都有能力在前幾個病例判斷出可能人傳人,
但沒確認人傳人前誰敢做封城, 斷航這種嚴重傷害經濟的動作?
大陸是延遲到1月23日才開始封城, 但世界其他國家都是在已知人傳人後, 還是比大陸嚴重很多情況下才執行.
所以西方那些要求大陸還沒確認人傳人時, 就立刻執行封城堵絕病毒, 讓自己不會被感染的說法, 完全打高空, 只是幫自己防疫不力甩鍋.
實際上西方自己(包括台灣)即使確認人傳人後, 連公共場場一律戴口罩這種輕對策都拖到很晚才執行哩.
WHO只是一個給訊息與建議的單位, 沒能力幫各國施政執法,
全世界各國拿到一樣的訊息, 有防疫成功到如台灣, 越南與紐西蘭, 也有防疫失敗到如美國, 英國, 巴西, 瑞典.
勝負關鍵絕不是何時知道人傳人等訊息面, 而是得到訊息後各國自己的對策選擇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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